民国初年西安县反清丈风潮
一百年前,西安县一场声势浩大的反清丈风潮波及了整个奉天省。随着各地农民的纷纷响应和加入,斗争风潮愈加激烈,斗争长达三年之久。张作霖统管东北以后,又想逐鹿中原,便极力扩充军备。他以本溪铁矿作抵押,向日本借款三百万。然后,又强令土地清丈,从中增加财政收入。清丈就是对奉天省的土地进行清查、丈量,来确定土地的亩数。早在1896年,盛京围场内的土地每亩收荒价银是三钱三分,几经停辍后,以每亩收大洋五分的荒价,将东西流域的荒地出卖给农民。买荒农民为了多占有土地亩数,又想办法买一亩多占一亩,这样就远远超过上报官府的土地亩数。重新清查、丈量土地不仅每亩地能收取五分丈量费用,又能收到实际超出亩数补交的地价,还增加了每年的土地亩捐。
1915年初,奉天省设立清丈局,各县也都成立了相应的机构,便于1915年1月10日,在全省开始了“清丈旗地”。
在“清丈”过程中,政府派官员和绳员(就是丈量人员)到各县清丈旗地。可是,有些官员和绳员却任意苛刻农民,勒索敛财。一些原官庄地主通过贿赂“以多丈少”或隐瞒不丈,而对贫苦农民则是“以少丈多”,连车道沟都不放过。这种极不公平的事件屡屡发生,再加上各地清丈官员的行为及不检点,这样,就引起了广大农民的强烈不满,一场反清丈风潮随即展开。这场农民反清丈风潮首先是在新民县开始的。
1916年2月19日,西安县奉命设立了东路西安清丈局。这时的海龙、东丰等县反清丈斗争已经处于激烈时期,并联合了西安县的渭津、福宁、永昌等地农民也一起加入反清丈斗争。
就在东路西安清丈局成立的第三天,渭津、福宁、永昌等21个乡的10名公先代表,就来到了西安县公署衙门投诉抗议清丈,知县袁泰接见了这10名代表,并对其进行劝说和安抚。东丰县农民把抗丈和抗捐结合起来,揭露清丈官员“敲诈勒索、任意苛敛”,并给西安县东南各乡发传单和转牌,敦促那里的农民与他们联合行动。到了4月末,西安县又有50多人来到县公署衙门投诉抗议,并提出四项要求:要求剔除清丈小费,取消电杆车脚,减轻车牌捐额,核减牲畜税捐。西安县的保安团出面进行干涉弹压,驱逐抗议民众返回乡里。西安县公署忙将县城外的驻军一营,调进城内驻防。并没有采取任何解决问题的措施,就是一味进行压制。这样,使西安县农民反清丈的斗争风潮被彻底激发起来。南区的黄子峰等人在东丰和西安两县交界的地方,召集了五六百人,携带抬枪、洋炮等器械集会,想用武力驱逐清丈人员。东西渭津的农民一千多人,各持快枪,抬枪洋炮、棍棒等器械结成队伍,由西渭津沟里,奔西岭,拥至梨树乡大甲槽子(今天的石驿乡)黄洋沟等处,延途30多里地,“劝令各段百十家长随同入会”,共同驱逐清丈人员。声势浩大,串联的面积很广。这样,使西安县知事熊子英是惊慌失措,一再要求奉天省派兵镇压。张作霖回电,强令西安县捕办黄子峰等首领,“惩一儆百”,但因反清丈人多势众,西安县没敢动手抓捕黄子峰等人。
一时间,反清丈的组织不断扩大,斗争也更加激烈。西安县各地农民以渭津为据点,以黄子峰、孟宪梅等8人为组织核心,转递“鸡毛转牌”,召集众多的农民响应和加入。多则上千人,少则不下六七百人,自带武器、装备,时聚时散,到处驱逐清丈人员,还多次开枪射击前来干涉的巡警和保安团。迫使清丈人员纷纷逃到县城,以避免群众的围击。
这时,一些乡绅富户也加入了反清丈斗争。西安县的朗德俊、王德纯等九名团总、富绅,联名向奉天省巡按使和财政厅上书。
上书文中写尽了豪吏恶,捐丈苛猛、民不堪命,不得不起来抗丈搞捐的情由。西安县公署被迫宣布“册照费减半核收”“停丈候示”。不久,清丈又继续进行。
1918年4月间,西安县乡民在孟宪梅等7人的带领下又发起抗丈风潮,为扩大声势,便向西安境内广大乡村火速普发“鸡毛信”,动员广大民众加入。
鸡毛信写道:“三月初九,清丈一事,大众同议,如若清上此丈,实是民间之大虞(于),实为难活。按花户人家,有几名来几名,各人自带军装、火药,于三月初九日八点齐集灵神庙公议。倘遭人命等情况,一律会面承担,不与该户相涉。”
可见这次的组织形式很严密,集合地点由野外公然转到集镇,还有了牺牲人命的准备和安排。4月13日,在老虎窝子聚集了三四百人。孟宪梅、姜魁、陈荣、吴太庆、刘乃忠、宫文和、徐广利7人,手持武器参加集会。西安县南路区官带游击骊队二三十名,前往镇压,又派一个步兵连前去恐吓。地区巡官、保董也前去弹压,农民们不服。又令警长张阶平带队前往、孟宪梅命令众人开枪,姜魁持械拒捕,打伤了巡官刘书才。警察所长张阶平以谈判为名,将孟宪梅等7人诱入灵神庙,将其全部抓捕,押往西安县城。西安县知事熊子英将抓捕孟宪梅等7人的情况,告知奉天省,在给张作霖的电报请示中提道:“竟敢开枪拒捕,形同叛乱。若不严惩,恐酿成巨患。照惩治盗匪法第四条第一项,该将孟宪梅等,均处死刑,以昭炯戒。请速电示。”
张作霖一开始下决心要严办。发电报说:“聚众抗官、开枪凶顽,至堪痛恨,应按律严惩。”但是,张作霖也敏感地认识到,若将这7人处死,势必将抗丈事态引发成武装斗争。随即收回“严惩”“严办”的示令,在27日,发给西安的电报中指示:“聚众,为强暴胁迫,律有明条,县报惩治盗匪法,断难引用。”
这样,西安县知事熊子英才没敢贸然处死孟宪梅等人。
抗丈斗争,并没有因抓捕了7个人而平息下去,却是越来越激烈,民众斗争声势也越来越大,并有将斗争风潮引至县城的趋向。几天内,又有四五百人聚到一起,手持枪械分别往辽河源和西渭津一带串联,声言要绑架“丈量人员”,攻进县城夺回孟宪梅等7人。
4月23日,抗丈农民与警察和保安团枪战了两个多小时。张作霖得知势态发展的情况后,忙电报命令:“辽沈道尹亲往查办,西丰王团长、昌图方营长带队,速往弹压。”4月25日,1000余人的武装部队到达了西安县。开始对各段进行镇压,各区清丈官员也跟随前往。在军警武装保护下,强行开绳清丈。4月29日,奉天省清丈局和辽沈道尹来到西安县,赶到老虎窝子察看反清丈情况。这时,西安县的农会商会和豪绅地主富户都赶来进行调停。王团长和方营长等人,见这种情况很难下手武装镇压,便采纳了西安县农、商两会和豪绅富户的调停意见。
奉天省清丈局给张作霖的电报说道:“唯城内劣绅,有与民户暗通声息,明则出首调停,假民户名义,而要协种种条件。将已擒匪首摘轻者开释三名,农务、商务两会具甘结保。”另外还提出“须变迁土地等则,各绳减用员夫,另选监察人员,免派军队下乡”四个变通条件。
张作霖许诺“分期交价”。西安县知事熊子英也答应了这四个条件,孟宪梅等人当庭开导,并宣布将孟宪梅等7人开释。就这样,延续了三年之久的农民反清丈风潮平息下来。
反清丈风潮,是西安县农民第一次反压迫、反剥削的大规模斗争,在辽源历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。